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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kt2009x   发布日期:2009-11-12 01:59 0楼#
罚跪钉子·毛线穿耳·火钳烙肉·狠父母烙刑虐6岁稚女


婷婷的臀部严重烙伤,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遭狠心父母酷刑虐待的婷婷,遍体鳞伤。
  (中国 贵州)铁丝抽打、罚跪钉子、毛线穿耳、火钳烙肉……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不是囚犯遭受虐待,而是中国贵州一对狠心夫妇,用来虐待6岁女儿的恶毒方法!
  贵州省近日揭发一宗令人发指的残忍虐儿案,毕节市一对夫妇以女儿经常不做功课及顶嘴为由,长期虐待年仅6岁的女儿,直到被学校发现报警揭发,女童已遍体鳞伤。
  不满不做功课及顶嘴
  《贵州都市报》报导,6岁的婷婷是毕节城区一家私立学校学前班学生,入学2个月来,身上经常有青肿及疤痕,但她总对老师称是自己撞伤的。
  10月底,老师发现满脸伤痕的婷婷躲在课室偷偷哭泣,神情痛苦,以为她被同学欺负。细问之下,婷婷才說是爸爸用烧红的火钳烙她的屁股,她痛得不能坐在椅子上。
  溃烂肉和裤子黏一起
  老师起初不相信,但当脱下婷婷裤子后,吓得目瞪口呆――婷婷的臀部血肉模糊,溃烂的肉和裤子黏在一起,膝盖被严重打伤,脸上还有烫伤的痕迹。
  校方领导及当地妇联接报后,发现婷婷全身满布新旧伤痕,还发高烧,众人无不潸然泪下,并决定报警。
  妇联人员为婷婷擦药时,婷婷更痛得大哭:“痛,脱裤子痛!”并抽泣說:“爸爸妈妈用火钳烧红烫我……罚我跪钉子……把我按在桌子上用铁丝打我……”
  狠母毫无悔意
  女警怒掴耳光
  警方找到婷婷的父母后,母亲罗梅坦诚,前一晚上她和丈夫用烧红的火钳烙了婷婷3次,包括嘴唇和膝盖。
  “她经常不做作业,也不听话,有时叫她关门还要顶嘴,我们气得很,为了管教她,就用火钳烙她。”
  她也承认,为了管教好女儿,曾逼婷婷跪在有钉子的木板上,见她毫无悔意,在场的女警忍不住掴了她一个耳光。
  目前,警方将婷婷的父亲张周拘留,并对案件展开调查。
  邻居:父亲重男轻女
  房东和多名邻居透露,张氏夫妇有一子三女,婷婷为老二,重男轻女的父亲张週年初搬进后,动不动就把女儿当出气袋,深夜里经常听到女孩哭喊。
  房东何女士表示,她不止一次看见张周用粗棍毒打被脱光衣服的婷婷。
  邻居亦指证,张氏夫妇常在深夜赶婷婷出街,让她睡门口或路边,令人发指的是,夫妇用针将婷婷的耳朵刺了个洞,用毛线贯穿,稍不顺就拉毛线揪扯婷婷的耳朵,婷婷只有痛哭求饶。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么也不相信会有这样残忍的父母。”






 




作者:hc060123   发布日期:2009-11-12 13:40 1楼#
让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渣终生劳教。



作者:dyuu2009   发布日期:2009-11-12 14:09 2楼#
世界上怎么还有这样畜生不如的人,这可是自己的孩子呀。。。我已经没有办法形容现在的心情了,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这不是真的,希望小女孩身上的伤口都是玩笑,只是PS的而已。。。



作者:hhq251   发布日期:2009-11-12 14:11 3楼#
立即枪毙这两个畜生!



作者:szchaoda   发布日期:2009-11-12 14:40 4楼#
有这样教育孩子的父母吗?
有机会在让他们的父母这样对他们一回!



作者:oscar301   发布日期:2009-11-12 14:40 5楼#
畜生!畜生!畜生!畜生!



作者:yuanchuangvip   发布日期:2009-11-12 14:54 6楼#
该死的一对畜生,拿烙铁把他们全身烫一遍!!!诅咒他们那天死在车轮下或者让人把他们这对畜生砍死!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



作者:qwr1121   发布日期:2009-11-12 15:16 7楼#
真是猪狗不如的东西,让他们也经过每种刑具,早早枪毙得了。。。



作者:xyyhght2000   发布日期:2009-11-12 15:54 8楼#
引用
引用第5楼oscar301@yahoo.cn于2009-11-12 14:40发表的  :
畜生!畜生!畜生!畜生!

禽兽不如!



作者:kecil789   发布日期:2009-11-12 16:42 9楼#
强烈请求人民政府为婷婷伸张正义,坚决以牙还牙。用同样的方法来惩罚那对变态畜生!如果需要人来行刑,请联系我,义不容辞。




作者:kecil789   发布日期:2009-11-12 16:44 10楼#
千万不要枪毙他们,留下贱命赎罪。但首先要剥夺他们的终生监护权!



作者:tomatocartoon   发布日期:2009-11-12 16:55 11楼#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作者:guomengqi2000   发布日期:2009-11-12 17:47 12楼#
这俩个畜牲,强烈请求当地政府保护这个小女孩!



作者:wlqfl1215   发布日期:2009-11-12 20:28 13楼#
不是人



作者:woshi7827133   发布日期:2009-11-12 20:40 14楼#
立即枪毙这两个畜生!
立即枪毙这两个畜生!
有这样教育孩子的父母吗?
有机会在让他们的父母这样对他们一回!




作者:cjhlbr   发布日期:2009-11-12 23:11 15楼#
天下没有这种人,更没有这种父母。把他们砍成十八段,再剁成肉酱酱酱酱!!!!



作者:ssbbjj19910910   发布日期:2009-11-13 00:36 16楼#
这不是日本鬼子的杂种,是什么!!



作者:yxc300   发布日期:2009-11-13 02:07 17楼#
让“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成为法律,逆转性别歧视残害恶风
该事件看来是一起性别歧视的极端事件。
现代社会里生男生女很多时候已不是解决家庭劳动力问题的需要,而仅是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作祟。人们之所以认为男系方可传承除了因为从前对遗传知识的无知及数千年的男性主导社会外,我认为至少还有一个十分现实的动力因素,那就是姓氏传承权。
现在在我国,孩子一般都自然地随父姓,近来还不时看到因为孩子冠母性而引发夫妻矛盾乃至离婚的报道。男人们一般认为孩子随父姓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孩子不随父姓则是剥夺了其理所当然的冠姓权,抑或只是令他在人前抬不起头。殊不知,一个姓氏问题,残害了多少女童,扼杀了多少女婴;在焚尸炉旁,时有被引产的活女婴在等待冻饿死亡然后焚烧,在有些魔鬼心灵的阔佬的餐盘里,或盛放着女胎儿的头躯五体。
这个积弊已久的姓氏文化已到了该改一改的时候了,当然因这种现有的姓氏文化在我国至今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不采取法律的形式恐怕是难以改造的。因此呼吁国家对婚姻法中关于冠性权的条款作出有利于根除不良现状的修改,建议“第22条”中“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改写为“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是一个看似公平实则无为的法律条款,它让子女随母姓的情形仅存个案,至今孩子冠母姓的要求举步维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较“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在现实中更有利于切实保护女性的权益,同时对那些仅仅为面子而争夺冠姓权的父亲们也是一个解脱,对于我国的人口控制相信也将有很大的裨益。
为了人性,为了女童女婴女胎儿不再大量地遭受摧残,有识之士,让我们捐弃性别之争,一起为“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写入婚姻法而呼吁而努力吧!




作者:p_543   发布日期:2009-11-13 07:01 18楼#
残无人道、无期徒刑、



作者:lucyyao1   发布日期:2009-11-13 07:20 19楼#
日期近了.  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  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  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耶和华必快来.  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我是初,我是终.
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 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




作者:guwenyan0   发布日期:2009-11-13 08:58 20楼#
直接火化



作者:tao19870515   发布日期:2009-11-13 09:24 21楼#
引用
引用第20楼guwenyan0于2009-11-13 08:58发表的  :
直接火化





作者:liferong2004   发布日期:2009-11-13 09:41 22楼#
引用
引用第1楼hc060123于2009-11-12 13:40发表的  :
让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渣终生劳教。





作者:l_jiangchuyue   发布日期:2009-11-13 10:58 23楼#
真是人渣啊,难为孩子了,只能说她错生了在这样的家庭中。悲!!!!!!



作者:rdtt61503   发布日期:2009-11-13 11:05 24楼#
同意将这对没有人心的父母直接火化!他们这样,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不知道吗?强烈建议这孩子应该由国家福利院收养,不能再让她回拿个全是畜生的家了!



作者:mayfreetobuy   发布日期:2009-11-13 11:16 25楼#
孩子太可怜了,她的父母以失去基本人性与良知,不要期望他们会改过自新。
强烈要求政府安排福利机构照顾婷婷,或让好心人收养,别让悲剧重演!



作者:yangrui_22   发布日期:2009-11-13 11:19 26楼#
这还是人嘛  不怕下地狱吗  真该枪毙  人渣!!!!!











作者:fjlovesen   发布日期:2009-11-13 11:57 27楼#
引用
引用第17楼yxc300于2009-11-13 02:07发表的 :
让“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成为法律,逆转性别歧视残害恶风
该事件看来是一起性别歧视的极端事件。
现代社会里生男生女很多时候已不是解决家庭劳动力问题的需要,而仅是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作祟。人们之所以认为男系方可传承除了因为从前对遗传知识的无知及数千年的男性主导社会外,我认为至少还有一个十分现实的动力因素,那就是姓氏传承权。
现在在我国,孩子一般都自然地随父姓,近来还不时看到因为孩子冠母性而引发夫妻矛盾乃至离婚的报道。男人们一般认为孩子随父姓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孩子不随父姓则是剥夺了其理所当然的冠姓权,抑或只是令他在人前抬不起头。殊不知,一个姓氏问题,残害了多少女童,扼杀了多少女婴;在焚尸炉旁,时有被引产的活女婴在等待冻饿死亡然后焚烧,在有些魔鬼心灵的阔佬的餐盘里,或盛放着女胎儿的头躯五体。
这个积弊已久的姓氏文化已到了该改一改的时候了,当然因这种现有的姓氏文化在我国至今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不采取法律的形式恐怕是难以改造的。因此呼吁国家对婚姻法中关于冠性权的条款作出有利于根除不良现状的修改,建议“第22条”中“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改写为“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
.......

那不行。我女儿就随我姓。母姓,我们全家都很爱她



作者:yc_080415   发布日期:2009-11-13 12:53 28楼#
简直非为人类.我就真的很难想像.他爸爸那样狠心也就罢了.他妈妈为何也那样狠心啊.太狠了.



作者:yang_lijian   发布日期:2009-11-13 13:13 29楼#
据说这种情况在那个地区很常见!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真是太可怕了!!!还有多少孩子在这种"水深火热"之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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