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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min8561   发布日期:2009-11-12 05:22 0楼#
2009/11/12  消息来源:网易社区

  10月22日凌晨3时左右,深圳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泥岗西村76号步步高鞋店发生火灾,大火燃烧近半个小时。经奋力扑救,4时才将明火扑灭,守店的两名年轻女店员(一名为85年出生的店长,湖南人,在该店工作不到3日;另一名为91年的江西人韩某,系该店收银员)被困在店里无法逃出,当消防队员“剪开”铁皮拉伸门时,发现两名女孩已经被烧焦身亡,面目皆非。令人气愤的是,自事情发生到现在,鞋店的店主从未露面。



  事发鞋店位于泥岗西村内一农民房的楼下,周围已经拉起警戒线,店门外的铁皮拉伸门已被消防队员强行剪开。浓烈的皮具烧焦味道仍然弥漫在鞋店的周围。通过铁皮门的缝隙,可以看到店内已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里面的地板及天花板都是一片焦黑。该店有项规定:不守店者,将要承担失窃的责任和经济损失。逼着员工在店里守夜。她们的小阁楼里,紧挨鞋库,唯一一个被作为安全通道的后门也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锁死,平常出入都是通过两个小门,进出要从别人的店里绕过去,十分不方便。

  据这栋民房的房东透露,4年前她把第一层楼大部分面积租给了鞋店的店主。这家鞋店自经营以来规模也一直在扩大,十一前夕,鞋店进行了一次大装修,重新铺设了电路。就是这些重装的新线路,严重违背了安全操作原则,最终导致了短路起火。





  事发之后,店主始终没有与遇难者的家属见面,更令人发指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竟然动用B社会关系多次找到遇难者家属想私下给些小钱了事,并威胁其家属不要打官司或者上告,否则连之前答应的小赔偿都不会兑现。

  装修私架危险线路,不留安全出口、紧急通道,晚上让店员值班还紧锁大门,这简直就是拿人命开玩笑嘛!只图个人的利益,不顾店员生命安全的行为,发生事故,还躲起来并威胁家属服从不合理的要求,这老板真是丧尽天良,实在是令人发指!人命关天,岂能儿戏,这老板就是和谐社会的垃圾。





作者:qimin8561   发布日期:2009-11-12 05:24 1楼#
  现在看看那烧焦的残垣,仿佛就看到女孩们挣扎痛苦的身影,能听到她们对生命的呐喊和渴望!但是一把锁,断了所有的希望!在逃避责任的同时还实施恐吓,这种行径何以答报亡者,又怎能慰藉生者!难道我们这些靠打工生活的人的命就不值钱吗?

  强烈要求人肉这个黑心老板!




  希望在公正的go-vern-ment法院机关的审判下鞋店经营者能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并且出来给两家遇难者家属一个说法和赔偿,慰藉两个对生活充满梦想的女孩的在天之灵!

  还要提醒装修房子的人们和经营者,节约成本固然重要,但是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不要因为装修留下不安全的因素而让悲剧不断重演。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不是故事,但是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就成故事了。




作者:kenny_zcx   发布日期:2009-11-12 15:37 2楼#
顶!一定要追查到底,以告慰亡魂。



作者:only1177   发布日期:2009-11-12 16:01 3楼#
为什么总有这些悲剧发生!






作者:liliang714   发布日期:2009-11-12 16:23 4楼#
惨绝人寰!



作者:afterbein   发布日期:2009-11-12 16:50 5楼#
顶起,让更多人看到



作者:wang_bun   发布日期:2009-11-12 17:31 6楼#
雷怎么不劈死他个王八!



作者:duyi222   发布日期:2009-11-12 18:56 7楼#
希望有关部门查到底,以慰死者的在天之灵。鞋店的店主也太没有人性了,如果换成是他们的的亲人,他们又会怎么想呢?



作者:gry0624   发布日期:2009-11-12 23:38 8楼#
俩个花季少女死的好冤哪!好可惜呀!一定要严惩那个鞋店的那个人渣店主,枪毙了它也远不够抵偿俩个花季少女的命。



作者:sophiahuang1988   发布日期:2009-11-13 06:19 9楼#
可恶的老板....



作者:buwawa16   发布日期:2009-11-13 08:40 10楼#
简直是惨绝人寰,一个开店的都有这样的背景,还让人活不活了?



作者:tao19870515   发布日期:2009-11-13 09:13 11楼#
这几天下雪··出门让冰雹砸死



作者:yeleping1   发布日期:2009-11-13 09:44 12楼#
痛啊,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在发生



作者:w8892   发布日期:2009-11-13 10:02 13楼#
飘过






作者:taiyangshi0   发布日期:2009-11-13 10:16 14楼#
只能一个字:哀!



作者:situxiaojun1   发布日期:2009-11-13 10:20 15楼#
怎么会起火呢 ,真是悲惨   外贸跟单




作者:zjhz20092   发布日期:2009-11-13 10:23 16楼#
作者:chenhailin2050   发布日期:2009-11-13 10:52 17楼#
严重置顶  一定要追查到底



作者:cool1234   发布日期:2009-11-13 11:54 18楼#




作者:zhenwey   发布日期:2009-11-13 13:16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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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demo   发布日期:2009-11-13 13:21 20楼#
无语了



作者:pacificoceanfish96   发布日期:2009-11-13 13:39 21楼#
............................................................



作者:yangpeng0451   发布日期:2009-11-13 15:42 22楼#
我真草了  垃圾老板  黑人人  在古时候就应该
啦出去五马分尸  



作者:lisee   发布日期:2009-11-13 18:54 23楼#
一定要追究店家责任。要严惩,出事还逃避责任。司法要引起重视。



作者:ulihihc2003   发布日期:2009-11-14 14:52 24楼#
请问一下,是美女吗?太可惜了,活活给烧死,年青的生命太可惜了,



作者:sunyongquan007   发布日期:2009-11-14 21:38 25楼#
引用
引用第7楼duyi222@yahoo.cn于2009-11-12 18:56发表的 :
希望有关部门查到底,以慰死者的在天之灵。鞋店的店主也太没有人性了,如果换成是他们的的亲人,他们又会怎么想呢?





作者:guoweidbb   发布日期:2009-11-15 15:46 26楼#
天哪!!!



作者:kobebryant009   发布日期:2009-11-15 22:07 27楼#




作者:breadfriz   发布日期:2009-11-15 22:29 28楼#
年青人一定要懂得说'不'. 遇到不良老板,锁门,不留安全出口、紧急通道上晚上让店员值班还紧锁大门等事,年青人也可以提出意见.不要怕工作不保!总比丢了生命,得不偿失好! 工作而已,可以找,命没了家人朋友很难过呀!
对极为不合理制度,记得说'不'!



作者:l595085201   发布日期:2009-11-16 11:15 29楼#
花季少女被烧焦应追查店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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